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出政策“组合拳”,严格落实江苏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扎实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鼓励采购人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4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采购人要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发布的采购公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三、优化政府采购程序,便利市场参与主体。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对法人代表已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法人代表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同时,全区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面实现不见面开标,进一步提升了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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