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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法院:诚信底线不可越,司法权威不容侵

发布时间:2026-02-24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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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张某今天回家了,就在他家里,我一直盯着他,请你快点来执行……”2月14日上午9时,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曹某的电话后,火速前往被执行人张某住所地开展执行。
  2025年6月,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张某被芷江法院判决向原告曹某偿还借款4.5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曹某向芷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张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均以没钱为由予以推诿。根据申请执行人曹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张某的存款、房产、车辆和理财产品等情况,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2月14日上午,执行法官找到张某后,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拒执的法律后果,面对法官的好言相劝,张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借款。为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等规定,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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