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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诚信计量的提醒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5-27 来源:信用东台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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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集贸市场主办者、广大消费者: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规范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公平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现就电子计价秤的规范使用提醒告知如下:

一、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用于贸易结算,不得破坏电子计价秤的准确度,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二、电子计价秤的外观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明显易见位置标明制造厂名、型号规格、型式批准编号以及“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等标志。计量铅封完好,并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检定周期为一年),不得通过面板按键、遥控等操作进行参数调整。

三、集贸市场主办方要切实履行市场内计量活动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对市场内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进行统一登记备案、统一申请检定;在市场内科学合理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摆放在方便醒目位置,同时公布消费维权电话,主动化解计量矛盾纠纷;集贸市场主办方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不定期随机检查校准,对“缺斤少两”的违法失信商户依法提交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四、各类经营者在现场交易时,应当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明示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结算数据存在争议时,应要求经营者重启开关键后复称,并到公平秤进行复称。

五、目前,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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