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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打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4-10-31 来源: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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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盐城市坚持问题导向,凝聚部门合力,聚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机动车排放检验等领域,以“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的态度和决心,集中力量重点打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环保信用管理,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改进行业作风,持续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2024年7月,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市某公司涉嫌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出具多份虚假检测报告。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照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涉案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在省生态环境厅监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对该公司扣除80分信用评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推动改进行业作风、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服务能力,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还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盐城市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盯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彻查各领域违法案件线索、狠抓问题整改情况复核复查、深入开展移送案件“回头看”,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措施,持续强化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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