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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三强化”全面提升基层依法履职能力,助推基层司法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25-02-17 来源:盐都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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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盐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三项”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实政治、业务、基础“三项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所硬实力、战斗力、内核力,彰显了基层司法行政“小窗口”维护社会稳定“大格局”的重要作用。

强化基础保障。统筹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本级资金,持续加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力度,确保司法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注重司法诚信建设,将诚信理念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司法工作人员秉持诚信原则,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加强司法所分类建设动态管理,根据司法所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的变化,及时调整司法所类别并落实建设要求,在分类建设中强调司法诚信的重要性,确保每一类司法所都能坚守诚信底线,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强化信息化运用。坚持将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入司法行政信息化大局,积极打造以智慧实战、智慧服务、智慧法务、智慧指挥为架构的智慧司法所平台。加快推进“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项目建设,加大数字化、智慧化产品培训、应用,提升“苏解纷”“盐智矫”等信息化平台和远程视频调解、自助矫正终端等业务装备使用效能,提升工作效率。在信息化运用过程中,注重司法诚信数据的收集与管理,确保信息化系统中的司法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司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司法诚信的监督与评估,促进司法诚信建设的不断深化。

强化人才培养。持续完善学习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继续实施“六优先”政策,加大优秀青年干部锻炼培养选拔,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深入推进司法协理员队伍管理,围绕司法所协理员岗位职责、准入条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协理员职业保障机制,充分展现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新形象、新作为。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司法诚信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培养司法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使其在工作中坚守诚信原则,维护司法公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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