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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参与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培训、辅导和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两项工作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3 来源:盐城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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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信用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关于推荐机构参与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和〈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函〔2025〕276号)精神,切实按程序择优推荐第三方机构参与两项工作,现组织开展遴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1025日(星期六)上午9:00(参选机构提前30分钟到场)

地点:市行政中心513会议室

二、参加遴选机构条件

按照“自愿、公平、公正”原则,有意向承担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培训、辅导服务和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与遴选。

1、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的信用服务机构。

2、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从业人员中离退休人员不得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违规情形存在。规定和相关规定执行;非离退休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时间从20259月向前推算)﹞,且持有信用管理师从业资格证书不少于2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每家信用服务机构仅限报名参加1个服务项目遴选。

三、参选报名

请参加遴选单位,于1024日(星期五)12:00前,将报名表(附件1)填报盖章后,发到cxyc_gov@163.com邮箱。

四、遴选办法

采取服务方案+授课辅导+质询答疑3个环节百分制遴选评分指标(附件),按照专家评委打分从高到低产生遴选结果。

五、计分方法及监督

计分方法: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项最终得分。

监督:由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派人对遴选全程监督,评比结束后信用建设处按要求将遴选结果上传至“清风盐城”。

六、其他事项

1、通知发布。本通知通过“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和“盐城市信用服务机构”微信群发布。

2、授课顺序及时长。遴选开始前30分钟,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授课顺序,单个服务事项授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参选机构可视情况选择服务事项中的某1个章节或几个章节进行授课讲解)。

3、成果运用。遴选结果将作为向省推荐承接2025年度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培训、辅导和信用修复指导两项服务依据。   



附件1:参选报名表.pdf

附件2:遴选评分指标.pdf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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